原文鏈接: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1/18/art_107851_111439.html

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關于印發(fā)《山東省公共機構能源審計
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事管發(fā)〔2020〕32號
各市公共機構節(jié)能主管部門,省直各部門、各單位:
《山東省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2019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鑒于《暫行辦法》全面規(guī)范、提升了全省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內容符合現行政策,經研究,現將《暫行辦法》名稱修改為《山東省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管理辦法》。為保障政策的連續(xù)性,根據《山東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省政府令第238號)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現對《山東省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管理辦法》予以重新登記、編號、公布,并重新計算有效期,請遵照執(zhí)行。
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
山東省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公共機構節(jié)能管理,規(guī)范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節(jié)約財政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jié)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jié)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1號)、《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管局令第32號)和《山東省公共機構節(jié)能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10號)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共機構能源審計是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對公共機構的用能系統(tǒng)、設備的運行、管理及能源資源利用狀況進行檢驗、核查和技術、經濟分析評價,提出改進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議和意見的行為。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可由公共機構自行或委托能源審計服務機構,或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委托能源審計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條 公共機構能源審計應當堅持“全面客觀、突出重點、量化細化、安全保密”原則。
第四條 省機關事務局會同節(jié)能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管理和監(jiān)督指導全省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省本級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推進全省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各設區(qū)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會同節(jié)能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qū)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的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等系統(tǒng)各級主管部門在同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指導下,推進本級系統(tǒng)內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將能源審計工作內容納入公共機構節(jié)能規(guī)劃和工作計劃,并與節(jié)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用能標準制定等工作相銜接。
第六條 年能源消費量達500噸標準煤以上或年電力消耗200萬千瓦時以上或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機構或集中辦公區(qū)每5年應開展一次能源審計,并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本級公共機構或集中辦公區(q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結合工作實際,委托能源審計服務機構,組織開展能源審計:
(一)年能源消費總量占本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費比重排前10%的;
(二)與上一年度相比年度能源消費量增長超過20%的;
(三)未完成年度節(jié)能目標任務的;
?。ㄋ模┢渌斜匾獙嵤┠茉磳徲嬊闆r的。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能源審計應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趯嵤┠茉磳徲?0個工作日前,應書面通知被審計公共機構準備好相關資料;
?。ǘ┠茉磳徲嫻ぷ髦芷诓怀^1年,累計工作日不超過45天。
第八條 能源審計服務機構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履行能源審計工作所必須的檢驗、測試等專業(yè)技術能力,具備相關領域認證資質或實驗室認可資質。鼓勵具備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供節(jié)能服務經驗的企業(yè)承擔能源審計服務工作。
第九條 能源審計服務機構開展能源審計,應符合《公共機構能源審計技術導則》及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共機構能源審計應核查被審計公共機構的以下內容:
(一)公共機構概況、能源管理狀況;
?。ǘ┯媚芑厩闆r調查,包括主要用能環(huán)節(jié)、重點用能設備、年度能源消耗總量等;
?。ㄈ┠茉从嬃科骶吲鋫涫褂眉澳芎慕y(tǒng)計情況;
?。ㄋ模┙ㄖ?、設施設備等的節(jié)能標準符合情況;
?。ㄎ澹z測、檢查用能系統(tǒng)、設備的運行狀況;
(六)年度節(jié)能計劃、能源消耗基準定額執(zhí)行情況;
?。ㄆ撸┣耙淮文茉磳徲嫷穆鋵嵡闆r;
?。ò耍┢渌麘腥雽徲嫷膬热?。
第十條 能源審計服務機構形成的能源審計報告應當書面征求被審計公共機構意見,被審計公共機構應當自接到能源審計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能源審計服務機構要進一步核實情況,對審計報告做相應修改,送達被審計公共機構;10個工作日內被審計公共機構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第十一條 公共機構應當根據能源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和意見,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2個月內制定整改方案。公共機構應對所屬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及時整改??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對法定職責范圍內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及時整改。公共機構能源審計開展情況應作為節(jié)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十二條 公共機構應及時將本級及所屬公共機構的能源審計報告、整改方案報送同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法定職責范圍內公共機構能源審計情況報送上級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節(jié)能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 能源審計服務機構及工作人員須為被審計公共機構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四條 能源審計服務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立即中止其能源審計工作,并會同節(jié)能主管部門在官方網站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示,依法追究其責任:
?。ㄒ唬┰谀茉磳徲嬤^程中違紀違規(guī)的;
?。ǘ┪绰男心茉磳徲嫼贤?;
?。ㄈ┠茉磳徲嫿Y果與事實嚴重不符,有重大偏差的;
?。ㄋ模┪绰男斜C茇熑蔚?。
第十五條 公共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會同節(jié)能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
?。ㄒ唬┪窗幢巨k法規(guī)定組織實施能源審計的;
?。ǘ┚芙^、阻礙能源審計的;
?。ㄈ┚芙^、拖延提供與能源審計有關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
?。ㄋ模┪窗凑漳茉磳徲嫿Y果進行整改的。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能源審計的工作經費,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列入部門預算,并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關于印發(fā)〈山東省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魯事管發(fā)〔2018〕29號)同時廢止。
(2020年12月22日印發(fā))

——業(yè)務范圍——
■? CCER國家核證資源減排量方法學研究 ■ CCER碳資產開發(fā) ■ 碳普惠方法學研究 ■ PHCER ■ GZCER
■? 溫室氣體排放報告 ■ 碳排放核查報告 ■ 產品碳足跡評價報告 ■ 碳排放第三方核查 ■ 碳雙控 ■ 能耗雙控
■? 碳核查碳核算碳交易技術服務 ■ 電熱冷綜合能源生產改造技術研究 ■ 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控托管服務
■ 綠色建筑預評價、綠色建筑標識認證 ■ 海綿城市規(guī)劃設計、施工、驗收 ■ 綠色IDC數據中心設計、節(jié)能改造
■ 建筑信息模型BIM設計優(yōu)化 ■ 計算流體力學CFD數字化仿真模擬 ■ 太陽能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
■ 建筑節(jié)能技術研究與應用 ■ 碳達峰碳中和技術路線研究 ■ 綠電儲能科技研發(fā)與技術推廣應用
■ 數據中心IDC能效(PUE)測評 ■ 高溫相變蓄冷技術研究與應用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jié)能評估、節(jié)能審查、節(jié)能驗收、區(qū)域節(jié)能評估報告編制
■ 建筑能效測評、節(jié)能診斷測評、用能系統(tǒng)運行能效測評、用能設備能效測評
——業(yè)務咨詢電話:020-39186910/13925095166——





